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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2-13 15:45:21     阅读:
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对参与交易活动各主体单位及个人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入交易大厅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做好测温、亮两码、戴口罩、登记防疫信息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二、现场办理业务、参加交易活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三、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提前做好开评标准备工作,及时提醒投标人预留足够行程时间,确保交易活动高效顺畅、严谨有序开展。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因疫情原因不能到场组织开评标工作的,应及时做好人员更换工作,并告知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
评标专家抽取环节,应临时设置中高风险区域人员回避。对疫情发生期间到过中高风险区域的评标专家,专家在系统内应主动拒绝、回避。
四、实行不见面开标的项目,除必须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的招标(代理)人、评标(审)专家外,其余人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参与,不提倡直接到交易大厅。
国土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类的项目受理、公告发布、投标及开标、报价竞价等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政采云平台、电子化产权交易平台开展,供应商或竞拍人在线完成交易活动,可不到现场参与。
对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因封城等原因不能参与项目投标的,建议招标人延迟开标。
五、近期如有项目经理现场答辩的项目开标,建议招标人报监管部门同意后,取消现场答辩环节或推迟开标;采取线下现场开标的,请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停车场,同时做好标书接收工作;标书、投标样品等应指定专门区域集中放置,并做好疫情防控消杀工作。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11213
上一条:关于2021年下半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动态评价扣分情况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2021年下半年度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动态评价扣分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