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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日前,我市废止了之前制定的20个招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同时为加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研究制定了《慈溪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现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新的办法将各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额度统一调整为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以下,进场额度要求调整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60万元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30万元以上,未达到上述额度的项目由各单位自行制定交易管理制度。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发包人自主权,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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